拖欠工程款是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的原因。拖欠工程款一直困扰着施工企业(实际施工人),给施工企业的发展,甚至是生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本文就如何处理拖欠工程款事宜,天津工程款律师为施工企业总结了如下处理办法:
1、有些发包人确实面临巨大资金压力,导致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款。但也不乏很多发包人的公司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股东各各却“富得流油”,有的以发包方的甲方尚未支付为理由,拒不支付。对此种情况,建议穷尽所有被告,一追到底。当然这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整体把控,方能实现目的。
2、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3 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发包人能良心发现,进而错过了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4 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5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主要是账户,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6、由于许多的发包方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经常是,虽有支付能力,拒不支付,待诉到法院后,以各种方法拖延支付,以达到长期无偿使用应付工程款的目的。对此种情况的应对措施是快捷诉讼,查封账户,即是账户暂无资金,亦有利于今后执行,避免久拖不决。
7、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就此情形,施工方应当通过专业的律师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产生的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进而依法主张权利。
8 、以存在变更或增项为由拒不支付。就此问题,法律亦有明确规定:“增项款应与进度款同时支付”。施工方应当聘请专业的律师,认真研读合同、认真整理和收集证据、找到法律依据。不要给发包人留下任何拖欠的借口。
9 、以施工方中途撤场为由拒不支付。施工方中途撤场通常是因为发包方违约或者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施工人在主张工程款时,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保留撤场不是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证据,保留已完工程量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完整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
10 、其他原因拒不支付的。天津工程款律师说拒不支付工程款的理由千奇百怪,有结算后拒不支付的,拒不验收擅自使用后仍不支付的等等。拒绝支付工程款的情形多种多样,施工人均需要通过专业律师梳理证据,研读合同,组织证据,找到法律依据。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依次否定各种拖欠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