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费。 天津工程纠纷律师说人工费是指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
2、材料费。是指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5、工地管理费。是指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
6、利息。是指由于工程变更、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
7、管理费。主要指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8、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索赔报告应当包括的材料内容:
一份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当包含以下资料:
索赔的依据,包括合同以及法律的相关条例。
索赔申请表,包含索赔项目名称,索赔的证明材料,索赔的形式及索赔的起止日期。
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索赔事件说明,主要是对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天津工程纠纷律师说需要证明资料,所有索赔事件中涉及到得证明材料、计算资料以及图片等都应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