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工的责任归属需要哪些证据
天津建筑工程纠纷律师说停工责任的归属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如果证据不充足很难认定相关责任的归属,那么索赔也无法得到实现。在法庭审理时,如都不能证明停工的责任归属,将造成承包方无法挽回的损失,包括
1、机械设备闲置费,包含租金和损耗;
2、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工资;
3、因停工所额外支出的管理费,包含住宿、餐饮等;
4、材料仓储费;
5、支付停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的部分费用;
6、获得的工程款的利息;
7、因防止扩大损失而支出的费用;
承包人在停工前后,要做好充分的索赔准备。积极收集各种证据。一般而言,承包人需要搜集的证据包括:开工令、停工通知、复工通知、会议纪要、签证、监理通知、信函、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支付凭证、投标价格计算表、材料价格信息等,还有承包人自己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等等。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停工的期限、停工造成的实际损失。
总之,承包人在停工的前后一定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为工期索赔做好准备,否则就要承担索赔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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