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须注意的事项
(1)索赔时效。天津工程律师说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有必要在合同约好的时刻内提出索赔。
(2)承包人有必要依照合同约好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损失索赔利益的实现。
(3)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供给的依据确实充分。
(4)施工索赔是单方建议权力要求,经对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工程签证,在两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经过诉讼是施工索赔的救助手段。
施工索赔依据
索赔依据是索赔成败的关键。只有在保存好完整的原始资料的情况下,才能将每一项索赔项目分初步规划图纸、施工图或设计变更的图纸、业主的书面指令、洽商记录和信函文件或每周例会纪要的记录、添加费用或支出的原始合同、单位以及照片等整理成依据,来证明索赔的成立,以争取索赔成功。
施工索赔依据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及附件、工程图纸、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规划文件、开工报告、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改变图纸、改变施工指令;工程各项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签字的签证……
切勿混淆工程索赔时效与诉讼时效
一、索赔时效。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实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好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力,其索赔权归于消除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好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该种索赔时效,归于消除时效的一种。
二、诉讼时效。工程索赔中,工程款、窝工丢失、利息及违约金、过期赔偿等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
三、诉讼时效与索赔时效的差别。索赔时效和诉讼时效都是对承包人行使权力的时刻约束。二者的根本差异在于,诉讼时效是权力人恳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民事权力的期限,是法定时效,不行随意约好更改。指向的对象是法院。索赔时效是权力人恳求发包人行使责任的期限,该期限是约好期限。指向的对象是责任人。
天津工程律师说在工程合同实行中,合同两边应重视合同的约好,积极实行合同。假如超越索赔进行索赔,将直接导致实体权力的损失。损失了实体权力,即使未超越诉讼时效,也只能面临败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