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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程律师讲工程索赔的注意事项
 日期:2020/1/6 16:05:00 

      一、工程索赔中的注意事项

      天津工程律师说在索赔的处理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工程索赔的时效。一旦发生索赔事件应及时进入索赔程序。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对索赔的时效作了如下规定:“索赔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和倒涎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末予答复或末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对于超出规定时效期限的索赔,有权拒绝。

      2、及时收集和积累索赔的相关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通过资料和双方人员共同进行现场实测,并且签字确认。


      二、如何做好索赔

      1、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的成败、索赔额的多少取决于合同本身的完善程度和合同中的表达方式。对于工程施工中不符合或违反合同的事件,要以合同条文作为判定的依据和标准,做到有条款可依。

      2、在合同签订前,要通过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预测和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尤其对工程量、价格、工期等索赔、补偿的可能性和先后程序等条款要特别的关注。

      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监督和跟踪管理,一但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或出现争议的问题,应立即进行索赔处理。

      天津工程律师说工程实施中发生的变更可直接作为索赔条件,承包商不仅落实变更,调整工程计划,还要分析变更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变化,及时进入索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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