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事律师,专门成立"客户服务中心"和"投融资中心",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关注焦点,下面就来讲讲客户关注的民事案件如何再审。目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再审启动有5种方式:
1.当事人申请法院再审
2.案外人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3. 法院依职权再审
《民诉法》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没有时间限制)
5.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没有时间限制)
天津民事律师形成了新老结合、兼具知识、经验、资源优势的人才结构,从根本上为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