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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纠纷律师讲不予支付工程价款怎么办
 日期:2020/10/16 18:45:00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说发包人已经签字确认验收合格,能否再以质量问题提出抗辩,主张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价款?

    发包人已组织验收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又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支付或要求延期支付工程价款的,该主张不能成立。但确因承包人施工导致地基基础工程、工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仍可以拒绝支付或要求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表示承包人正确理解相关事实,有助于主张自身权益,避免被发包方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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