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合同是否有效?天津合同纠纷律师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带条件,所附带的条件如有效,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2.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3.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条件的出现对该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决定性作用,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出现时分为两种情况:生效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产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解除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失去效力。
天津合同纠纷律师说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附条件的合同的生效或者终止的效力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即出现或不出现),并且所附条件事先是不确定的,因此,任何一方如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地促成条件的成就或者阻止条件的成就(出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这也是司法审判实践中,经常运用到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