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我国政府的人力、财力、物力有限,还不能够实现国家统包统揽的高福利,这就需要鼓励和支持民间团体、非营利组织、商业保险、慈善机构、志愿者等多方面的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可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将一部分财政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和资助各种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主体。
二是养老服务的提供方式。多层次养老服务的提供方式主要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主要是老年人在家里养老,社区或者是一些养老服务人员提供上门的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人住养老机构或专门的护理机构,接受专业的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老年护理院、敬老院、老年人福利院、老年公寓等。
三是养老服务的接受者。虽然老年人的经济条件、收入水平以及家庭成员等因素各有不同,养老需求也会有所不同,但接受养老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范围内,所有老年人都可以就近接受养老服务。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机构。
说明一:对健康老人的认识。健康老人不是指不生病的老人,而是强调对疾病的预防,未病防病、有病早治、早日康复。基于以上的认识需要在养老服务中把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卫生饮食、锻炼营养、心理保健等一系列的方面结合起来。需要政府、商业部门、社区、家庭和老年人的积极参与。健康老人不仅指身体健康,也包括心理健康。为此,需要注重养老服务中的心理需求的分析,如对关爱的需求,对交往的需求,对文化的需求,对居住环境的需求等。
说明二:对高龄老人的服务。高龄老人泛指年龄在80岁以上的老人,存在一般经济不能自立、体弱多病、生活自理能力差或不能自理等特点。现阶段,经济发达地区人口寿命长,高龄老人在老年人口中所占比重较大,大多需要家庭和社会提供经济帮助、医疗服务和生活照顾,继续为社会服务的人很少。在对高龄老人服务的过程中,要强调基本物质、医疗需求的服务,也要注重精神、心理、文化、教育需求的服务,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积极创作优秀的老年题材的文学、影视、戏剧等文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