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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讲受贿罪的辩护技巧
 日期:2020/4/24 13:36:00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说辩护律师在接受案件后,首先在案件实体上就应该围绕上面四个方面做准备来分析嫌疑人是否构成了受贿罪。下面就将四个方面的问题做一个分析,并将辩护中的一般技巧提示给各位刑事辩护律师。

      首先应该知道哪些人才有可能构成受贿罪。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有以下类型的人可能构成受贿罪:一类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二类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类是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四类是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五类是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六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七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八类是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如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协助乡镇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基层组织。


      辩护技巧: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说辩护律师主要应该注意嫌疑人的主体身份,他是否属于上述规定的人员之一,另外他们是否是从事公务的,从事公务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如果他们只是从事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比如售货员、售票员、电工、保洁员等工作的,不认为是从事公务。律师在审核案件时首先应该在此方面注意这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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