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新闻动态
产品展示
联系我们

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09号,环球置地广场2202、2203 (22层)

联系人:王朝阳律师

电   话:13312080555

微   信:13662015055

新闻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本站案件新闻 > 天津综合犯罪律师讲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量刑

天津综合犯罪律师讲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量刑
 日期:2019/11/1 16:11:00 

天津综合犯罪律师讲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量刑


      天津综合犯罪律师说《刑法》第234条明文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其中,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以上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不论情节轻重与否,被告人若不具备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则必须在十年以上量刑,直至判处死刑。

      我国《刑法》规定: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wanquan刑事责任年龄;

      天津综合犯罪律师说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二被告人均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只能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想了解更多关于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的信息,欢迎大家前来咨询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

相关标签:天津综合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