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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讲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日期:2019/10/12 9:55:00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讲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以上三点就是天津刑事辩护律师为大家介绍的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现在很多人对律师的工作了解的并不是很多,经常会吐槽自己明明已经缴纳了律师费,但是一点效果都没有。那么,天津刑事辩护律师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呢?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效果会根据案件性质的不而不同。如果案件是无罪案件,不管是是事实无罪还是证据无罪,刑事辩护律师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或者是无罪判决。相反如果是有罪的案件,天津刑事辩护律师的效果就体现在争取轻罪判罚,如缓刑、明显轻判或者二审改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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