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危险品仓储应该实事求是地对待危险物品的托运和申报,切勿不报、漏报、错报、瞎报。 危险物品由于仓储和物流运输要求高,运价也比普通物品高。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生意难做的现有情况下,我们既要考虑核算成本、减少费用开支;也应当考虑风险因素,确保航运安全,二者都必须兼顾。
天津危险品仓储的仓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特别是仓储全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具备仓库监管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因而对高度危险物品(指CLASS1、CLASS2、CLASS3.1、CLASS5.2、和CLASS7)的托运,事先应对仓库能否适运情况了解清楚,以免造成配船后再退关而延误装期。应该严格按照港口有关规定办理危险物品仓储和物流运输的手续和装箱。交通部对装卸、仓储和物流运输危险物品有许多规定,各港口的执法机构是港务监督,如上海港务监督。
办理“包装危险物品安全适运申报单”和“仓库载运危险物品申报单”的申报人,必须是接受过港务监督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申报证书的专职申报员。危险物品的集装箱装箱点必须事先得到港务监督的审核批准,需有危险物品集装箱监装员,监装员需要接受港务监督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监装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