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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事务所宣传的类别是怎样的
 日期:2019/6/3 14:20:00 

天津律师事务所宣传的类别是怎样的

      律师一般两类居多:要么是业界比较知名的律所的律师,要么是有其他非从律师行业获得的社会人脉资源(例如自带二代光环或者从别的行业如公检法、法务等转行为律师的同行)。这两类律师获得交易机会的渠道通常并不是来源于公开市场,而是小范围内的熟人推荐。因此,这两类律师并确实不需要刻意关注如何制定自己的市场宣传策略。


      对于前者,并不是不宣传,而是律所从律师的个人营收中扣除较高份额的费用(公司制的律所以绩点等方式多重分红,但实际上效果依然是将羊身上的羊毛留下部分作为公共发展基金)用来购买了“宣传服务”。任何一家知名律所,一般都会有专门的人员甚至是部门,使用专门的经费来开展市场宣传工作

      对于后者,也并不是不宣传,而是通过一个比较传统的方式来进行的宣传,即口口相传——笔者完全没有贬低这种到达率很高的宣传方式的意思,事实上这反而是律师行业主流且“正统”的宣传方式。事实上,很多知名律师在执业达到一定层次、有了稳定交易机会来源后,都会转为这种投入小但ROI高的宣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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