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该怎样对待
法庭审理过程是对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予以分析并作出判决的过程,是有关诉的关键的环节。虽然,法律规定诉讼主体要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证据,以避免“证据突袭”、浪费庭审时间的窘境。但是,基于种种原因,这种诉讼模式没有完整落实。所以,律师需要面对相对方诉讼方案超出自己预估范围的问题、面对相对方对法律理解适用问题、面对相关证据突然出现的问题、面对判断相对方证明目的并迅速做出质证意见的问题、面对相对方对己方证据的质证并做好法庭辩论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处置结果是影响法庭对证据及律师意见采信的关键。
行程序是委托人利益得以实现的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律师要依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及时提出执行申请,并向执行机关就可执行财产、执行方式、关联执行人等问题提出意见。为了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对于法律规定可以纳入追加执行人范围的,应当综合法院的执行模式,提出申请或律师意见,否则需要另行诉讼。不轻易的受被执行人意见影响,浪费了执行机会和之前付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