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律师要干什么
律师是接受委托或指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接受委托后,当事人授予的权限就是律师的工作范围,除个案的性质及进展的客观状况,律师要在权限范围内履行相应的职责。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一项证据的运用影响到到整个法律关系的认定、影响到诉讼请求的支持程度。因为专业差异,当事人对己方保存证据的证明目的、运用方式、证据来源等方面有不同的认知,往往使得有利的关键证据的证明力削弱或丧失。因此,律师在分析案件时,不仅仅要对法律关系准确定位,还要妥善运用证据和其他诉讼制度,对证明力不足的证据还要积极获取补正信息,为制定合理诉讼方案提供基础。
当然,诉讼方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但诉讼方案是关联整个诉讼的基础(包括主体审查、财产保全、证据调查方向和内容、相对方可能掌握的证据以及运用方式、可执行性等),根据案件进展和状态所作出的调整方案都是为诉讼方案服务的。因此,在制定诉讼方案时要格外严谨、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