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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纠纷该如何处理
 日期:2020/6/1 14:06:00 

      天津商业纠纷的种类与发生原因有很多种,对于保理商,关心的是商业纠纷是否影响已转让的应收账款、以及保理融资款是否能及时归还。


      对卖方的处理通常情况下,保理商对买方情况的掌握程度远不及对卖方的掌控程度,所以在买卖方之间的商业纠纷发生时,保理商可以通过对卖方进行适当的限制以降低商业纠纷带来的风险。

      停止向卖方新增的融资,在商业纠纷处理完之前,保理商停止向卖方新增的融资,控制风险敞口不在增加。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保理商停止新增融资,卖方会立即发生资金链断裂,危及保理商已经发放的保理融资款。这时,如果卖方能提供其他合格的、不涉及已发生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保理商也应考虑新增融资。逐渐降低融资比例,从买方收到的付款将不再向卖方进行转付,暂时留存在监管账户上或直接归还保理融资款。要求卖方转让新的应收账款,要求卖方转让新的、合格的、与已发生商业纠纷无关的应收账款,从而降低融资比例。要求卖方归还融资款,如果商业纠纷无法妥善解决、并触及到保理合同中提前还款的条款,保理商可以要求卖方归还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资款。但是在卖方资金链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提前回收,可能会造成卖方资金链断裂,危及保理融资款的安全。

      督促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在采取对卖方的限制之前,保理商可促进买卖双方和平协商商业纠纷,督促两方积极地解决商业纠纷中的相关问题。同时,保理商也应对协商时间设立一个期限,例如90日、180日等。期限内买卖双方无协商结果,再采取其他的手段。

      采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法律手段可选择仲裁或是诉讼。如果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仲裁管辖事先事后均可约定,较为简单。如果选择诉讼,一般以基础合同中约定辖地的为主,除非在保理合同中另有约定、并获得买卖方同意的。采用法律手段时,保理商也应考虑投入的成本与时间。通常来说,采用仲裁的方式效率要高得多,成本也更节省。具体采用方法应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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