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际运输单据是指进出口贸易中,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签发给出口商的证明文件。它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向银行结算货款或进行议付的重要单据。在国际货物的运输里,运输单据的种类繁多,包括海运提单、航空提单、卡车运单、铁路运单、邮包收据、多式联运单据等。
航空运单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航空运单也可以作为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据或核收运费的依据,但不可以代表航空公司的提货通知单。在收货人栏内,必须填写收货人的全称和地址,不可以做成指示性抬头。
航空主运单:凡是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称为主运单。它是航空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