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际运输单据是指进出口贸易中,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签发给出口商的证明文件。它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向银行结算货款或进行议付的重要单据。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运输单据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航空提单、海运提单、铁路运单、卡车运单、多式联运单据和邮包收据等。
航空运单(airway bill)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航空运单还可作为核收运费的依据和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据,但不是代表航空公司的提货通知单。在航空运单的收货人栏内,必须详细填写收货人的全称和地址,而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
航空主运单:凡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称为主运单。它是航空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
多式联运单据:多式联运单据(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s, C.T.D.)是在多种运输情况下所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这种运输单据虽与海运中的联运提单有相似之处,但其性质都与联运提单有别。
天津国际运输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在法律上它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时,必须提交正本提单。
铁路运单:铁路运输可分为国际铁路联运和国内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前者使用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后者使用国内铁路运单。由于国内铁路运单不能作为对外结汇的凭证,故通过铁路对港、澳出口的货物使用承运货物。
卡车运单;针对内陆的国际运输,在对时效性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也常常会用到卡车运输;卡车运输分为整车和拼车运输。与铁路运输一样,国际卡车运输开具:国际道路货物运单。
天津国际运输邮包收据: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是邮包运输的主要单据,它既是邮局收到寄件人的邮包后所签发的凭证,也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当邮包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它还可以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但邮包收据不是物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