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之避税筹划
是指经营者使用非违法手段(即表面上合乎税法条款但本质上违反法律精神的手段),运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得税款权益的筹划。纳税筹划既不违法都不合理合法,与经营者不重视法律的偷漏税拥有本质区别。我国只有采用反避税对策加以控制(即不断健全税法,填补空缺,阻塞漏洞)。
税收筹划之节税筹划
是指经营者在没违反法律精神的条件下,灵活运用税法中原有的起征点、增值税免税等一系列的政策优惠,根据对筹集资金、项目投资和运营等运动的恰当分配,做到少交税乃至不交税目地的个人行为。
税收筹划之转嫁给筹划
是指经营者为了更好地做到减缓税赋的目地,根据调价将税负转嫁给别人担负的资金个人行为。
税收筹划之完成税收零风险
是指经营者账务清晰,税务申报恰当,税金交纳立即、全额,不容易发生一切有关税款层面的惩罚,即在税款层面没有风险性,或风险较小可以忽略的一种情况。这类情况的完成,尽管不可以使经营者立即获得税款上的益处,但却能间接的获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权益,并且这类情况的完成,更有益于公司的长久发展趋势与经营规模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