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八禁止:
1.严禁叉车停在路上;
2.叉车行驶时严禁突然换向;
3.严禁硬拐死弯;
4.严禁两辆叉车同一件货物行走;
5.严禁高速转弯;
6.非紧急情况下,禁止使用紧急制动;
7.百分之十以上坡道行驶时,禁止转向;
8.叉车在长站台作业时,禁止长途倒车。
叉车是一种工业搬运车辆,是指装卸、堆放、短途运输成件托盘货物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国际标准化组织被称为工业车辆。常用于大型物品的运输,通常由燃油发动机或电池驱动。
叉车的技术参数用于显示叉车的结构特点和工作性能。主要技术参数包括额定起重量、负荷中点距、起升高度、门架倾角、行驶速度、转弯半径、离地间隙、轴距、轮距等。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第三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下同)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例不适用于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船舶和矿山地下专用设备的安全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专用机动车的安装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压力管道管道、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以下简称压力管道部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专用机动车的制造单位,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
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
(二)具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