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新闻动态
产品展示
联系我们

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66号凯旋门大厦

联系人:崔律师

电   话:13821304115

微   信:

新闻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天津律师讲解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赔偿

天津律师讲解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赔偿
 日期:2022/9/1 15:08:00 

天津律师讲解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赔偿

      天津律师讲述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离婚可以索要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天津律师告诉大家,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做了补充,该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标签:天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