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事务所说一般律师新人在办案过程中都是跌跌撞撞的自我摸索,针对这个来讲讲怎么准备诉讼案件。
首先,是在拿到案件材料以后检索、调研相关的法律法规,找到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大前提,同时,也是为了明确在各种法律关系竞合情况下,取舍诉讼请求的基础。只有在找到有效的法律法规情况下,才能够专注于构建对己方有利的法律事实。所以,检索、调研相关法律法规是重要的一点。除了法律法规之外,有时候类似判例也很有指导作用。在没有思路的情况下,类似案例是比较好的启发索引,能够指导律师如何去准备自己承办的案件。如果案件涉及的事实和法律关系复杂,一般法律法规、类似案例都难以检索到,则可以检索一下立法解释、学者观点,这些也可以作为案件的理论支撑。
其次,在明确了大前提之下,要进行诉状和证据材料的准备,诉状(答辩状)其实是为了说明具体的法律事实,以期能够和大前提的内容相适应,从而实现自己的诉讼(答辩)目的。
同时构思好证明法律事实的证据材料,在准备证据材料时,要特别注意,不能把对对方有利的材料主动提供,不能形成对我们不利的自认,做到有的放矢,这也是对律师办案能力的一个考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不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证据材料的提交注意一点,需要制作相对完善的证据清单(名称、来源、证明目的、页码),对证据材料编码。这是为了方便法院整理材料顺序,同时也是为了各方举证、质证的便利,节省各方的诉讼时间。
天津律师事务所说不仅要从前辈律师的办案经验中学习;从专业书籍的内容指导中学习;或者从自媒体平台实务观点中学习;甚至还要从法官的训斥中学习,总之,通过各种方式,使得自己掌握办理诉讼案件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