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中,双方的利益是敌对的。作为双方的代理人可能损害一方的利益。(1) 论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代理内容与结果代理对象代理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代理人作为一种民事诉讼行为,其结果是代理人与代理人、法院之间法律关系的发生、变化和消灭。本案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据民事诉讼法 其结果是导致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公民、法人和其他参与民事活动的安排。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体法》 (2) 论民事诉讼代理人与刑事诉讼辩护人的区别 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人民事务民事诉讼法的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责任范围广泛。他们可以在该法授权的范围内采取各种行动,包括处置当事人的实质性权力。严格地说,民事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一般不具有独立地位,法院受理案件后,介入诉讼,启动诉讼行为 刑事辩护人限于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根据被告的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被告的责任相对单一。只有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才能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减轻犯罪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因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辩护人可以介入诉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可以在侦查机关讯问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时提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有权委托辩护人介入诉讼。刑事诉讼法 (3) 论民事诉讼中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区别 1、 意思不同。所谓诉讼代理人,是指以代理人的名义,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诉讼的人。民事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民事代理人是进行民事诉讼的代理人,他不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案件判决结果与他没有利害关系。因此,他不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二是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的目的是保护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职权范围内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三是代理人民事诉讼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作为一方当事人,但不能由双方当事人强制:第四,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能力的人。 所谓诉讼代表人,是指在诉讼或者群体诉讼中,为同一诉讼人或者群体成员的相同利益,代表一人或者多人参加诉讼的人数众多的人。诉讼代理人有两种:一是诉讼代理人人数众多;二是群体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一是诉讼对象具有权责关系,可能处于同一地位,具有利益关系;二是代理人代理诉讼案件必须是大量诉讼或群体诉讼。有很多人,一般都在十个以上:三是代人诉讼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也是为了保护行为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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