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商标权保护的必要性、以及商标权侵权的多发性,在此站在商标专用权人的角度,谈几点商标侵权纠纷注意事项,均为浅显易懂的知识,易于一般经营者理解及运用。
作为商标权所有人亦或商标权使用人,侵权发生时,证据的收集是关键,此点在司法实务中基本上已经达成共识。1、商标侵权的证据种类,2、证据收集的方式,司法实务中主要是公证取证,一旦公证取证,购买的侵权产品由公证处封存,不可能在进行更换,审判机关一般会直接采信。其他较为重要的取证方式,如举报取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公安、消协等投诉举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等。此方面工作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几点风险。对于商标权所有人亦或商标权使用人前述的主张及举证,相对方多见的抗辩理由,主要有:1、商标不构成相同或近似;2、商品不相同或类似;3、商品非其生产或销售;4、属正当使用;5、不会构成混淆误用;6、具有在先权利等,前述几点抗辩理由在司法实务个案中均存差异,较为复杂。还有2点,如所主张的商标是否属于“恶意”抢注相对方的商标,是否连续3年未使用等,如涉案注册商标属于此情形,相对方可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或争议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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