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天津合同纠纷案件,一方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者败诉方承担,在提起诉讼时也会请求法院对此项予以支持。但是人民法院对于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合同约定审查非常严格,除了请求人是案件的胜诉方外,不仅要审查合同中有无相关约定,还要求原告在诉讼中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以及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同时律师费的约定应当合理,而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只有满足以上条件,当事人的这一请求才能被支持。
合同的内在质量缺陷既包括法律缺陷也包括商务缺陷。法律方面的缺陷,主要是合同四个基本功能方面存在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的条款效力问题、条款约定不足等问题,这也是各类法律缺陷中仅有的可从文本角度加以解决的问题。合同中的总体问题,是指当前实际运用的合同中普遍存在的状况。这种状况与整个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的发展有很高的关联度,但并非每份合同中都存在这种状况。造成这种状况存在的原因,大多是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不均衡。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历程的企业,对合同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运用习惯。
天津乾晖律师事务所专业承接天津合同纠纷案件,我们在传统的法律服务领域基础上,综合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多年来承办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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