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债务纠纷多发生于民间借贷当中,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发生借贷关系时手续不够完善,导致很多人借钱不还或者还不起,讨债遇到了阻碍,由此发生了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起诉借款人,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包含借款协议或借据、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付款付息凭证。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对于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证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据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免得到时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天津乾晖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处理天津债务纠纷的律所,是经市司法局批准注册的专业性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天津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www.qianhuilvshi.com/news397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