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环境卫生设施(皮箱、垃圾桶等)的清洁和日常维护。
三。清理时,垃圾不得排入雨水井和下水道,保持井口清洁、畅通。对大型垃圾或硬物不能用扫地机清除的,应及时清运。
四。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数字城管终端,及时解决和回复数字城管平台案件,确保案件不推诿、不过期、不发送两次。
5个。监督检查机械清洗作业质量。
6。配合市、区做好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包括检查、突击整改、重大活动等)。
7号。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对道路进行洒水。
8个。路面应清理干净,使之看清道路的本色,不得有明显的沙土。垃圾单一控制指标如下:
9号。路牙或隔离桩下不得有明显的灰砂带、积水和垃圾。
10个。严禁将垃圾扫入检查井井口,检查井井口应无堵塞和明显垃圾。
11号。道路清扫垃圾应及时收集、运输,不得倾倒到绿化带内。
12岁。严禁在道路、绿化带内焚烧垃圾、树叶、杂物。
13岁。雨天,保洁人员要积极推扫积水,雪天扫雪,清扫路面,雪天及时组织除雪除冰。暴风雨过后,及时组织清理道路垃圾。
14岁。对节日、巡查和重大活动,无条件进行武汉市统一安排,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
15岁。对管理维护范围内的偷盗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发现、报告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