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牌匾的悬挂应遵守以下规定:
1、原则上采取横式设置,实行原则上采取横式设置,实行一店一牌一店一牌。
2、一楼门头牌匾应设置在一楼门面的上方至二楼窗户下沿位置,顶端必须低于二楼窗户底线50厘米,或与二楼阳台底部平齐。禁止在二楼以上设置各类门头牌匾。
3、设置在同一建筑相邻门面的门头牌匾,底线必须整齐划一,高度和厚度必须统一,颜色、风格、字体尽量协调一致。
4、除商业街或商业广场外,其他城区主要干道和重要区域原则不得设置竖式、悬挂式门头牌匾或垂直于建筑的各类门头牌匾。
5、设置门头牌匾不得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正常间距,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
6、门头牌匾高度不得超过1.5米,宽度不得超过建筑物两侧墙面,厚度一般不得超过30厘米,最多不得超过50厘米,底部应距地面2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