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刑事案件为何要尽早请律师
在日常生活当中,当事人一旦涉嫌天津刑事案件,面临刑事拘留或者已经被刑事拘留的时候,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家属想到的往往不是积极寻求律师帮助,而是托熟人、找关系,希望用钱可以摆平。
为什么这会成为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解决问题的举措呢?
小编觉得有几点原因:①对法律不甚了解;②有“看关系、看人情”这一社会现状在前,面对天津刑事案件想到的是托关系、找熟人,无可厚非;③对律师工作不了解,许多人认为律师就是在法院阶段才介入展开工作的,所谓“律师的主战场在法庭”。
但实际上,尽早请律师才是很好的办法,才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尤其是天津刑事案件,宜早不宜迟,律师介入越早,对当事人越有利。
案发前提前咨询律师,有效规避风险。刑事律师能够更好的控制当事人的刑事风险以及提前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公安侦查阶段,律师提前介入,可以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所涉及的罪名,当然还需要和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尽可能的降低案件的复杂程度。
从案发被拘留开始算起到报请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被称为“黄金37天”,取保机率高,越早越及时的委托刑事律师越容易取保。当然结果是在侦查阶段就解决了问题——案件被撤掉,或者不被批准逮捕。同时,律师会见当事人,能够提供法律意见,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保障侦查的顺利进行,家属在法院判决之前是不能探望犯人的,只有律师才能会见。早一点聘请律师,不仅能缓解犯人紧张绝望的情绪,更重要的通过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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