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严检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个人)必须通过公共场所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获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违反者将受到处罚。
创严检测具有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 机构技术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可提供公共场所检测与评价服务项目。
新、改、扩建设项目公共场所卫生学预评价、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
【法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80号)及地方政府的规定。
【规定说明】: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项目,在项目选址、设计阶段,应进行建设项目公共场所卫生学预评价,未进行卫生学评价或者评价不合格,不得运营该建设项目;竣工后应进行项目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
【服务对象】:商场(店)、书店、酒店、宾馆、综合性文化娱乐场所、游泳场所、地铁等七大类公共场所。
场所类型 |
标准 |
样品名称 |
检测项目 |
商场(店)、书店 |
GB 9670-1996 |
空气质量 |
二氧化碳 |
一氧化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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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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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吸入颗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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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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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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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因素 |
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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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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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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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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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