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中国自由职业者兼职人数将占总劳动力的43%。不论国内还是美国,自由职业者多扎堆于市场营销、设计、培训等专业性较高的服务行业。
目前,我国执行的劳务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主要如下:
自由职业者获得劳务费,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足2万部分适应税率20%,超过5万部分适应税率40%,
个人所得税节税方案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税负高、纳税不合规:自由职业者收入高,如果按照劳务所得报税则税负较重。
有没有合规低成本的个人所得税节税方案呢?
个人独资模式可以很好的解决税负高的问题,即:改变收入类型,由工资收入、劳务收入、提成奖金收入变为经营所得收入,从而享受低税率。
让我们做方案进行对比:
普通模式 &个人独资模式
王先生是从事房地产的专家,与某公司A签订了地产项目居间协议,公司A将500万佣金转给王先生前,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经扣除,税率高达32%, 王先生的个人独资模式
王先生使用自己的个独企业与某公司A签署了居间协议,公司A将佣金转给王的个独企业,税率仅6.04%劳务收入超过5万部分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个税税额为:500万×(1-20%)×40%-7000=159.3万元
个税税负率为:159.3万÷500万=31.86%
个独增值税:500万÷(1+3%)×3%=14.56万元
个独附加税:14.56万×5%=0.72万元
个独个税:500万÷(1+3%)×10%=48.43万元,按照个体工商户的五级累进税率,超过30万的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计算个税为500万÷(1+3%)×10%×30%-40500=10.5万元;
以上合计税额为:14.56万+0.72万+10.5万=25.78万;
个税税负率为:25.78万÷500万=5.1%
相较普通模式节税159.3万-25.78万=133.52万
个独型产品为自由职业者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实行个税带征,由个人独资企业的向平台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目前中国尚未实现个人收入的整合征收和家庭征收,导致劳务收入和为了提供这个劳务所需支付的费用并不能实现抵冲的效果,从而使得劳务收入的个税实际税负偏高。使用个独型产品的主要考虑是个独可以获得优惠的税收待遇。个独的特殊征收方式,也会使得提供劳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起到相应的抵冲收入的效果。
目前我国的税制设计,因为历史原因以及本身ZF决策的效率问题,没有太多考虑自由职业者的利益,从而导致目前风靡世界的分享经济在中国碰到了很多税务上面的困难。这个时候,个独型的出现,适时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以上个税避税筹划方案非常适合:高收入人群,包含企业主、高管、股东、自由职业者、高净值人群、网红、演艺体育明星、讲师、行业专家、专业顾问、设计师、律师、私募管理人、基金经理等。
个人所得税节税方案不是偷税漏税,是国内外都认可的合理节税方式;一切筹划都是以改变商业模式为前提!通过商业模式的小变动,就能起到如此大的激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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