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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充电桩技术要求
 日期:2019/11/10 3:00:00 

交流充电桩技术要求


  交流式介绍交流充电桩技术要求1、环境条件要求①工作环境温度:-20℃~+50℃;②相对湿度:5%~95%;③海拔高度:≤1000m;④安装地点:户外;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设备应能承受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2、结构要求①交流充电桩壳体应坚固;②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③交流充电桩应选用厚度1.0以上钢组合结构,表面采用浸塑处理,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充电桩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④充电桩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⑤桩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积不应大于500mm×500mm;⑥桩体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质;⑦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3、电源要求①输入电压:单相220V;②输出功率:单相220V/3.3KW 5KW,7KW;③频率:50Hz±2Hz;④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单相220V±15%;4、电气要求①插头与插座正确连接确认成功后,带负载可分合电路方可闭合,实现对插座的供电;②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供电电缆进线侧;③低压配电设备及线路的保护应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中的相关规定;④对IT系统配电线路,当第1次接地故障时,应由绝缘监察装置发出音响或灯光信号,当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故障电路;⑤照明配电系统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1回路供电。插座回路的电源侧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6、安全防护功能①交流充电桩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②交流充电桩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③交流充电桩应具备输出侧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④交流充电桩应具有阻燃功能;7、IP防护等级交流充电桩应遵守IP54,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晒装置;8、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GB/T 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9、防锈(防氧化)保护充电桩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10、防风保护安装在平台上的充电机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应能承受GB/T 4797.5-9《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中表9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高度处相对风速的侵袭;11、防盗保护电桩外壳门应装防盗锁,固定交流充电桩的螺栓必须在打开外壳门后方能安装或拆卸;12、温升要求交流充电桩在额定负载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温升应不超过Q/GDW 397\2009中表2规定;13、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MTBF应不小于8760h;14、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15、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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