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危险品运输车队在装卸易燃液体时,车厢内不得有氧化剂、自然物品、强碱等残留物。钢桶盛装的易燃液体不得从高处翻滚卸车,卸车时从上溜放或滚动操作时,应采取防止火星的措施,周围需有人接应,严防钢桶撞击致损。
钢制包装多层装载时,层间必须采取合适衬垫,并应捆扎牢固。对低沸点或易聚合的易燃液体,如发现其包装容器内装有膨胀(鼓桶)现象时,由发货人调换包装后方可继续装车。罐(槽)车装卸时,要拉紧手制动器,固定车轮,熄灭发动机,切断总电源装置,接好导除静电装置,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夜间装卸作业应用防爆式照明设备。
天津危险品运输车队在装卸爆炸品时,运输车辆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用铁底装运时,应采取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校板等,不得有酸、碱、氧化剂等残留物。装卸时操作人员不得身带火种或穿有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操作时不准摔砸、翻滚、严防摩擦、撞击和剧烈震动。严禁接触明火、高温、严禁使用铁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