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事务所的现状是怎样的
律所规模化的另一个风潮是设立分所。迅速规模化的律所即使在本部都是各自为战的状态,而分所则更如藩镇割据。设立分所不外乎两条途径:一是直接改组外地律所,二是以招聘当地律师为主设立分所。由于司法部对律所设立分所的条件比较宽松,要求总所需向分所派驻三名以上专职律师,但实际上派驻的律师或者根本就是挂证律师,实际上并不以律师业务为主,或者派驻的律师本身就是分所所在地的人。
绝大多数律所的总所与分所仅仅是共用了律所名称,基本没有什么隶属关系,更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运营模式,甚至业务方面也少有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