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是如何分工的
律所的性质,不像卖一个产品的企业,可以通过非常明确的分工,批量化的生产,获得收益。这个领域的难题,就是分工不像其他领域那么明晰。
简单的分工,是每个人做每一个人的案子,大部分律所其实做的也是这个事情。这个,其实不算分工!因为,如果是各做各的案子,那为毛要一起成立一个团队,或者律所呢?
合在一起的目的,难道就是为了顶一个同一个工作单位的帽子?!大家都没有想清楚,为何要合在一起,要解决的目的是什么,所以各做各的事情,时间长了,就发现,我去,为何要在一起呢?
这就是分开的原因。大家开公司,做股东,是为了集中资源,不管是资金、渠道、关系、技能等等,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收益。但是很多人开律所,往往给人感觉是为了更热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