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官司俗称的“打官司”、“告状”,就是当您合法的人身或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起诉分为民事起诉、刑事自诉和行政起诉。
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风险有两个:一是法院不予受理,即告也白告;二是法院受理后驳回起诉,等于败诉。
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风险是:向甲法院起诉,但甲法院没有管辖权,案件后由其他法院审理。
诉讼请求不当。该风险书提示:“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诉讼请求不适当的风险是:法院不审理;法院不支持;白交诉讼费。
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一年)。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是: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即告也白告。
授权不明。委托诉讼代理诉讼事务,如果授权委权书对授权事项不明确的,其风险是:诉讼代理人就特定事项(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发表的意见,没有法律效力,即没有法律意义,亦即说也白说。
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打官司不提供相应证据的风险是: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即法院不支持其提出的主张和要求。
被告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被告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风险是:法院将缺席判决。
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的风险是:法院送出的诉讼文书被退回,但在法律上被视为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