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纠纷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的经济纠纷和合同案件诉讼时效都是两年,“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同意履行”或者“提起诉讼、仲裁”这三种事由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起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告(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根据《经济》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经济合同纠纷发生时,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其他书面有效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尾部。包括署名、盖章、起诉日期和附件等(证据副本的份数应与诉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