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中医医院讲中药服用注意事项
1、忌生冷:如白萝卜性寒,具有消食、化痰、理气之功效,但若体质虚寒及胃肠病患者用之则寒上加寒,胃肠功能更差。此外,河北区中医医院讲白萝卜不能与人参同服,因为它们药性相恶,会降低人参功效。

2、忌辛辣此类食物多辛热,包括葱、姜、蒜、酒、辣椒等。如辣椒属热性,如有发热、便秘、尿短赤、口干渴、唇燥、咽喉肿痛、鼻血、舌质红等热象者食用,必然会加重“上火”症状,从而抵消清热凉血及滋阴功效。故热症患者服用中药不可同服辣椒。
3、忌油腻:此类物品包括动物油脂及油煎、油炸的硬固食物,油腻食物多粘腻,助湿生痰、滑肠滞气,食用后会与药物混合并且阻碍胃肠对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降低疗效。河北区中医医院讲尤其是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高血压、冠心病等患者,在平时生活中更要注意少吃这类食物。
4、鱼腥类:包括:鱼类、蚌肉、螃蟹、虾、黄泥螺等,此类食物多咸寒而腥,且含有异性蛋白。易致过敏,多食易伤脾胃并诱发疾病,故脾胃有病者不宜多吃,尤其是过敏体质者。鱼腥类食物亦属发物。
5、忌浓茶:一般服用中药不喝浓茶,服用阿胶、银耳忌与茶水同服,如平时有喝茶习惯,可少喝一些绿茶,而且建议在服药后2-3小时再喝。
6、忌发物类:河北区中医医院讲此类食物包括:蘑菇、芥菜、南瓜、公鸡肉、猪头肉、笋等,发物在很大程度可以说有促进疾病恶化之意。比如服药清内热的中药不宜食用葱、蒜、胡椒、羊肉、狗肉等热性食物,服用温中类药物治疗寒症时应禁食生冷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