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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物业公司的职责和义务
 日期:2021/9/22 8:59:00 

天津物业公司的职责和义务


1、物业公司的职责:物业维修管理,天津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 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2、物业环境管理:天津物业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物业管理安 全: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 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 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3、物业公司的义务: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 全防范、卫生保洁、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天津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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