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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物业公司讲前期物业管理是什么
 日期:2020/8/21 9:17:00 

   天津物业公司介绍说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后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前期物业管理有哪些规定?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修基金;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与住宅买售人签订住宅转让合同时,应当将住宅使用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住宅使用公约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天津物业公司还分享到说,后期物业治理中新建商品住宅交付应用时,除住宅转让合同另有商定外,物业治理企业不得向住宅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后期物业治理效劳合同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治理企业签署的物业治理效劳合同失效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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