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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公司找人代持股权的问题
 日期:2019/6/16 3:00:00 

有人借名买房,也有人因各种原因借别人的名义开公司,让他人代持股权。在执业过程中,我也经常遇到有关代持股(隐名投资)问题的咨询和诉讼案件。

开公司找人代持股权
    一、代持股权原则上是有效的。代持股权(隐名出资)的问题,《公司法》本身没有明确规定。但由于这个问题已是不可回避,相关省市的高级法院在十几年前的司法意见中就认可代持股权。
  最高法院2010年、2011年的司法解释中正式规定了这个问题。根据司法解释,代持股权的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但要注意的是,无效的情形也还是存在的,这个要咨询专业律师为妥。
  二、出资人与出名人应签订书面代持合同。出资人与出名人之间的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双方之间没有约定,或者即使有约定,但约定不明。
  股权代持合同应对目标公司、出资金额、权益归属、代持费用、股东显名安排、双方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考虑到代持合同的重要性,出资人是委托专业律师来草拟这样的合同。
  三、出名人的配偶应共同签署代持合同,或者单独出具确认书。按照婚姻法规定,除非夫妻双方有明确的约定,任何一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
  为了避免出名人的配偶日后主张出名人持有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应该要求出名人的配偶在代持合同上签字,或者单独出具确认书,明确名义股权不属夫妻共同财产。请不要碍于情面和怕麻烦,把这个重要细节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