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个人)必须通过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并检测合格,才能获得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审批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所以公共卫生场所检测对于每个经营公共场所的单位或个人来说都是在营业方面必不可少的手续,那么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服务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新奥环标就从办理依据,服务对象,基本检测流程这几个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办理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1)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2)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1)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2)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3)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二、服务对象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三、基本检测流程
1、公共场所单位到郴州市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提出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申请,填写《委托监测书》;
2、监测机构按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人员到公共场所进行现场监测,部分监测项目要带回实验室检验,监测项目全部完成后出具监测报告书;
3、公共场所单位前往领取监测报告书。
以上就是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服务的全部内容,其中每个场所的检测内容也都各不相同,您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获取自己所经营场所的检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