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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投标文件制作
  

标书是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总称。招标文件称为招标书,而投标文件称为投标书。由于招标文件都是采购单位和招标中心或者四川投标文件制作代理机构编制,并且越来越多使用电子版。而作为广大四川投标文件制作公司就把投标书简称标书,其实标书是一种非正式的名称,但是也被大家公认。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川投标文件制作代理机构是招标人的一部分,适用对招标人的规定。

因此如果擅自修改肯定是不对的。因为,招标代理机构并不是真正的招标人,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业主,而且现在的招标项目多为政府项目,一般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来负责监管。

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应该就需要修改的内容由业主方与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盖章后,交当地主管监督部门备案许可后,在网上公开发布澄清。

对于擅自变更招标文件的,轻则变更无效、重则招标项目或招标结果无效,甚至取消负责四川投标文件制作的招标机构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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