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抗震鉴定公司表示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采用分级方法,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建筑,采用的抗震鉴定方法不同。
1、对后续使用年限为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抗震鉴定基本上保持了原95版本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即逐级鉴定、综合评定。一是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一般来说包括结构体系、材料实际强度、整体性连接构造和局部易损易倒部位构造四方面的鉴定内容;二是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可采用标准中给出的简化计算方法或按规范方法进行构件承载力验算。河南抗震鉴定公司表示如果一级鉴定通过时,可不进行二级鉴定评定,为满足鉴定要求。
2、对后续使用年限为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其鉴定基本按照89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从鉴定的角度按结构体系、材料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整体性连接构造、局部易损易倒部位、抗震承载力验算几个方面加以归纳整理而成。B类房屋需进行抗震措施和抗震验算两级并行鉴定后,进行综合评定。
3、河南抗震鉴定公司表示对后续使用年限为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进行抗震鉴定,也包括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两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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