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鸿明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在嵊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新征用地用于实施年产1000吨锂电池纳米陶瓷浆料及水基粘结剂、化学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实施后形成33000t/a水基粘结剂、12000t/a化学助剂和1000t/a锂电池纳米陶瓷浆料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5年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予以批复(绍市环审〔2025〕14 号)。项目于2025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完成溶液型水基粘结剂(底涂用途)及乳液型水基粘结剂(13000t/a)、化学助剂(12000t/a)、锂电池纳米陶瓷浆料(1000t/a)全部产能的设备建设,另外溶液型水基粘结剂(负极用途)(20000t/a)完成了3条小产能生产线及1条大产能生产线的设备建设,已建产能为12750t/a,剩余2条大产能生产线未建,未建产能为7250t/a,下一步将开展已建设部分的排污许可申报、生产线调试及先行竣工验收工作。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生产线部分配套设备的规格和数量、三废处理措施等与原环评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对绍兴市鸿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锂电池纳米陶瓷浆料及水基粘结剂、化学助剂项目(一期)已建设部分的变动情况进行变动性质的判定分析,并编制完成《绍兴市鸿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锂电池纳米陶瓷浆料及水基粘结剂、化学助剂项目(一期)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作为项目已建设部分排污申报、先行验收及环保管理依据。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2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叶13732458460
邮箱:47497376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绍兴市鸿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锂电池纳米陶瓷浆料及水基粘结剂、化学助剂项目(一期)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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