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无尘车间 洁净生产区的要求
有无菌要求但不能够实行终灭菌的工艺和虽能实现终灭菌,但灭菌后无菌操作的工艺,应在洁净生产区内进行。
有良好卫生生产环境要求的洁净生产区,应包括易腐性食品、即食半成品或成品的后冷却或包装前的存放、处理场所,不能终灭菌的原料前处理、产品封罐、成型场所,产品终灭菌后的暴露环境,内包装材料准备区域和内包装间,以及为食品生产、改进食品特性或保存性的加工处理场所和检验室等。
洁净生产区应生产流程及相应洁净用房等级要求合理布局。生产线布局不应造成往返交叉和不连续。
生产区内相互联系的不同车间之间应符合品种和工艺的需要,必要时应有缓冲室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
原料前处理不得与成品生产使用同一洁净区域。
生产车间内划出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作为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的暂存区,并应严防交叉、混淆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