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厂可设置以下用房:更衣室(根据需要设置两层)、缓冲区、.原料预进间、称量室、制作室、半成品储存间、灌装室、包装室、容器清洁消毒室、干燥间、储存室、原料库、成品库、包装材料库、检验室、留样室等。
其余生产作业线的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m2;单纯分装生产车间灌装间、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 80m2;检验室、留样室等各功能区)不得小于10m2。
生产含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化妆品(如香水、指甲油等)的车问,需配备相关防火设施。
制作间应特别注意防水问题,防水层应由地面至顶棚全部涂衬。其他生产车间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5m。
生产车间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2001x,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200lx.这里要说明,混合照度是指局部照明加一般照明,不可能在生产岗上都用局部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