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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桥架能否做为保护导体?
 日期:2022/10/6 3:00:00 

电缆桥架能否做为保护导体?

关于这个问题,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有差异的,即便同一规范,不同阶段的版本要求是有变动的。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2.5.3条规定“保护导体宜采用与相导体同样的材料,也可采用电缆金属外皮、布线用的钢导管或金属槽盒等金属导体。”这条要求表明,运用金属槽盒做为保护导体是可以的。

GB/T16895.3-2004/IEC60364-5-54:2002《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第543.2.1条保护导体由以下一种或多种导体构成中注1特别说明:在中国、意大利、英国和美国,按其地域或国家规程或规范,容许将电缆托盘和梯架作为保护导体。则在新版GB/T16895.3-2017/IEC60364-5-54:2011《低压电气装置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第543.2.3条规定:电缆托盘、电缆梯架不可以作为保护接地导体或保护联接导体。

CECS31:2006《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已废除)第4.7.2条规定:当允许运用桥架系统构成接地干线回路时,拖盘、梯架顶端中间相接处的回路电阻应不大于0.00033Ω。则在新版T/CECS31-2017《钢制电缆桥架工程技术规程》取消这一规定。

从以上几个标准的要求能够得知,有些执行标准容许电缆桥架作保护导体,有些规范老版本容许,但新版本不可以。但从发展趋向看,电缆桥架将不当作保护导体的概率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