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户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原材料;
1、申请者签订的个体户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2、申请者身*证扫描件或是居住证明; 3、运营场所使用证明; 4、已经申请办理的字体大小核名备案的可递交字体大小核名通知单; 5、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这种要求的,务必要在注册前须经准许的新项目,递交相关的许可材料或是经营许可证影印件及证实; 6、授权委托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提交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证扫描件或是资质证实影印件。 7、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递交的其他文件。
二、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原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运营场所使用证明; 3、投资者身*证扫描件; 4、从业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需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的销售业务的,递交相关审批文档影印件; 5、涉及到名字备案的,依据实际情况递交原材料。
三、合伙制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原材料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整体合作伙伴签定的合伙协议; 3、整体合作伙伴的法人资格证实; 4、运营场所使用证明; 5、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院决策要求在注册前应报经审批的或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院决策要求须在注册前须经准许的新项目,递交相关的许可材料或是经营许可证影印件。